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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7 一件震惊老司空家的大事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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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话说那日,四狗子正瞧见一群人追杀几个人,顿觉好玩,在那树上蹲着等着看热闹,瞧见某一个人怀中似乎有金光闪闪的东西,趁着他何人斗杀,顾前不顾后的时候,一个俯冲冲了下去,抢了那人怀中的东西便飞回家去邀功。

    那人正是羲风,他易容成了一个普通的侍卫,但是那九五至尊令却不能丢,没想到,没被对手发现,却被一头鹰给抢走了。

    不过也幸得如此,九五至尊令不在身上,他因为被四狗子分神,受了敌人一剑,几乎是一箭穿心,不过只是差了一点,他还是将命给保下来,可当时,他的人已经几乎全死了,对方的人却是越来越多,夏城尚远,他没有半点能逃脱的机会,所以,他选择饿了诈死。

    诈死的时候,也幸得他身上没有那九五至尊令,若是不然,他就算诈死也没用,对方将他认出来,他也休想活。

    当时的情况,羲风就算是诈死,能存活的机会似乎也很少,对方肯定会毁尸灭迹,他也不知道三天之后自己性阿里会是一番怎样的情形。

    但羲风幼年时期,曾经蒙师傅算过一卦,他这一生能活百岁之久,其师尊已经近乎是成仙之人,他算的卦肯定十成十的准。

    他情绪激动,几乎又是一坐而起,宁大人忙将他扶着躺下了,道:“殿下,您伤势过重,万望保重身子!”

    “刮!”四狗子对他一声叫唤,夏锦华尴尬,从怀中取出了那九五至尊令来,笑着脸还了他,道:“殿下的令牌。”

    羲风冷着脸,虽然极度愤怒,但也慢慢地将那怒气收了,让宁大人收了令牌。

    夏锦华又道:“殿下可是不知道,多亏得这鹰聪明,拿了殿下的令牌,飞出了几十里地回了城主府,我等才知晓了此事,城主连忙亲自出城去寻,而后又通知了龙如海的兄弟们,才将殿下给救了回来。”

    羲风已经落难如此了,夏锦华没必要对他尊重,不过是偿还当年的恩情。

    羲风沉吟,又冷冷地看了一眼四狗子,道了一声:“多谢救命之恩。”

    “噶!”四狗子趾高气昂,十分受用这句话。

    羲风如今伤势已经得了控制了,救回来之后,龟息*一解除,鲜血几乎是呈喷泉般的冒出来,幸亏得马大夫给止血,又连忙输血,缝合伤口,输液等,折腾了一整天才将他给救活回来,夏锦华叹息一声,“只是可惜了公主了。”

    羲风面无表情,“当年师傅与本宫兄妹算了一卦,小妹活不过三十,此番,算是应了师傅的预言了。”

    他能如此淡定,因为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来接受了这个现实。

    但眼中,终究还是有悲痛,他咬咬牙,眼中似乎是有泪花在转,“舍妹如今何在?”

    宁大人道:“回殿下,澶州天热,尸体放不久,其余的尸体都处理了,公主的尸体放在医学院的冰窖里头,等殿下您来处置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等本宫处置,烧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羲风又对夏锦华道:“劳烦夫人请城主前来一叙。”

    “城主知晓殿下您醒来,已经赶来的路上了。”

    夏锦华出门去,让羲风在那医院里面养伤,顺便还带走了趾高气昂的四狗子,一路教训道:“谁让你抢人家东西的,以后可千万不能白白抢人东西了,知道吗?”

    “嘎!”四狗子叫了一声,蹲在夏锦华的自行车后座上,让夏锦华骑车带着它,显得自己牛叉红红。

    夏锦华走了,司空绝还没来,羲风努力地坐起了身来,见自己浑身都是纱布,手腕之上,还不断有东西往自己自己的筋脉之中输去,轻轻缓缓的,手腕便也感觉有些冰冰凉凉的。

    他不由得问道:“这是何物?”

    宁大人道:“回殿下,这叫做输液,是大学里面医学院的人发明的玩意儿,用这管子,直接将药水往人的血管里输去,上次唐门门主被一剑穿了胸,抬回来的时候血都快流干了,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活不了了,没想到这医学院的人将他给一通整治,生生地把别人身上的血灌进他的血管里面,啧啧,生生地把那唐门门主从鬼门关里面拉了回来!”

    说起这医学院的手段,宁大人都是赞不绝口,这世上,有这么神奇手段的,除了羲风就是那医学院的马大夫了。

    羲风大惊,道:“这世上还有这么奇妙的手段?”

    “是!”宁大人道:“您龟息之法接触之际,马大夫给您验了血型了,只要寻到跟您一样血型的人就给您输血了!”

    羲风更是惊了,“如何验明本宫需要何种血!”

    宁大人知道羲风一向对于医术十分感兴趣,便将自己所知的跟他说了:“医学院里面有个叫做‘天光镜’的东西,那东西可神了,用那东西看血,能看得比一般人明朗,这人血分了好几个型号,哪种型号跟哪种型号搭配,都有规定的,要是型号不对,是会死人了!这叫做血型,分了甲乙丙形和甲乙形三种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谁输血给我本宫?”

    “是司空城主和玉城的成城主,夏夫人说他们的血最适合殿下了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……”

    羲风沉吟着,这时候,外间人汇报说是司空绝来了。

    众人忙腾出位置来,让司空绝跟那羲风说话,成叹月也屁颠屁颠地来了,他忽然被夏锦华给逮了来医学院验血,二话不说,就抽了一大馆子血去,疼得他‘嗷嗷’地哭了半天。

    司空绝丢脸死了,真想说他不认识这二货,马大夫说了,这种情况很常见,在心理学上和医学之上,都惯之以‘晕针症’,成叹月就是属于晕针症的晚期患者。一打针就要哭,控制不住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他们是谈论了些什么,出来的时候,见两人都神情严肃,一道回了城主府去了。

    为了救羲风,两人都输了不少的血,夏锦华说要做大餐犒劳犒劳。

    羲风也是福元公主所生,他们可都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。

    晚间,两人到了府中,夏锦华已经做好了饭菜,老一辈的两兄弟,和小一辈的两兄弟共坐,反正也没外人,用的就是他们平日里吃饭的那张小桌子,成叹月时常来吃饭,都已经习惯了那张矮桌子,硕大的身躯坐那旁边,身边一只小小的糙汉用小板凳组着,刚好能将手放在桌上,正自己端碗吃饭。

    成叹月把吃饭之前把手表给爱惜十分地取了下来,放心了锦盒之中,才开始动筷子,萨摩耶在他身边傻里傻气的傻笑,那萨摩耶都来了几个月了,身子越来越是大,毛茸茸一坨,配上一脸傻笑,可爱得很。

    桌上有各种菜市,荤素搭配,夏锦华还特意去菜市场里面割了一大坨猪肝,给那两兄弟补血用,夏锦华给那萨摩耶也准备了点饭菜,四狗子对那白鹭碗里的饭菜十分感兴趣,趁着夏锦华不在,一脚踩在白鹭脑袋上,吊着几块肉便走,被踩的白鹭也不知道生气,还抬头对着四狗子笑。

    四狗子冷冷看着它,满脸都是鹰式鄙夷——个傻逼。

    桌上,糙汉扒着饭,吃着爹放进碗里面的菜,忽然问成叹月:“大伯父,你怎么最近都没回家?”

    他所指的家自然是那玉城,夏锦华也发现这成叹月好似已经许久没有回过玉城了,以前还知道偶尔回去一次,现在直接在夏城生根了,成叹月吃着猪肝,含糊不清地道:“不回,暂时不回。”

    他这城主几乎没做什么事情,都是手下人一手包办,以前他便喜欢到处溜达,苍洱澶州和武安都去过了,他还想试着去番邦玩耍玩耍,可是几次出海都被浪给打回来了。

    他并非喜欢到处跑,而是喜欢接触新鲜的事物,这夏城挂牌之后,到处都是新鲜事物,特别是最近夏城大学和研究中心成立之后,夏城一跃成为了国际化的大都市,处处都是新鲜事物,他最是喜欢了,不知不觉,已经大半年没回玉城了。

    回那玉城似乎也没什么事儿,玉城也效仿了夏城,分设了区衙门,城管,居委会等,有事情,区衙门都可以解决,实在是有什么重大事情,才会报给他知晓,若是有大军压境,夏城也不会坐视不理。

    好似还真是没他什么事儿了,大家都知道他有个强大的兄弟,不敢惹他。

    他还要继续在夏城,等他的轮船下水,他名字都取号了,就叫‘叹月号’,他还要等铁轨铺好,坐第一躺火车,还要等研究中心的第一台汽车问世。

    他还要学外语,学欧洲宫廷交际舞,还要等着割双眼皮和包皮……

    况且,玉城也没有夏城这般专业先进的宠物美容中心,若是走了,他的萨摩耶若是想换个造型,还得从玉城赶来,实在是麻烦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他若是走了,还怎么享用他的至尊级豪华总统浴室?

    这么一算下来,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实在是不够用,新鲜事物太多了。

    其实,他还有个用意,想将玉城也打造成夏城这般的国际化大都市,目前最主要的是要实地考察!

    成叹月正盘算着自己的计划,糙汉把掉在桌上的米粒捡起来吃了,又道:“听说大伯父今天打针的时候哭了?”

    “没哭,谁说我哭了,肯定是造谣!”成叹月一口否认。

    “我妈妈说了,妈妈说大伯父都哭成狗了!”

    成叹月恶狠狠地看了一眼夏锦华,夏锦华假装自己没听见,忙着给糙汉夹菜。

    糙汉拍拍成叹月的肩膀,道:“大伯父莫怕,以后我也要打针,妈妈说了,以后给我打疫苗,打了疫苗,就不生天花了。”

    夏锦华趁此机会问司空绝,道:“那羲风都跟你说了什么?”

    司空绝吃着饭,道:“没什么,认了个亲。”

    原来羲风也是早已经知晓了自己的母亲是谁。

    那福元公主是个闲不下来的人,在司空绝这里吃了大亏,立马到了傲来流窜作案,勾引得那老皇帝神魂颠倒乐不思蜀。

    羲风不曾见过福元公主,老皇帝强拉着他们兄妹俩来认亲。

    羲风兄妹都是由贵妃抚养长大的,傲来无后,贵妃就是最,年少之时,贵妃病亡,羲风一直以为贵妃就是自己的亲娘,且那老皇帝对外也是这么宣传的。

    可如今,忽然冒出个亲娘来,让羲风如何能接受,当下查明了福元公主的身份,得知真相之后,羲风的心情何止日狗,简直就是日了动物园!

    在福元公主的挑拨之下,老皇帝日渐昏庸,竟然开始对羲风有所猜忌,试图收回他手中的实权,羲风奋起反抗,功败垂成,还被唐国的人追杀。

    如今他只有两个去处了,一个是身为盟友的苍洱,但阎璃那假面狐狸实在是不可靠,他不能将最后的赌注都压在他身上。

    苍洱轻易去不了,如今便只有澶州夏城了。

    这些年羲风一直关注着夏城,这地方的崛起简直就是个奇迹不仅是军事实力、人口、财富、地盘等硬实力,‘软实力’也以一个惊人的速度发展着。

    这‘软实力’还是羲风从龙入海送来的一分夏城报纸上学到的新词语。

    何谓软实力,就是

    如今番邦来的船队外国使节团等,居然大部分都往夏城去,说那地方如今在欧洲各国已经是闻名遐迩了,短短几年之间,已经成了全世界公认的‘高科技中心’,其名声,超过了如今的中原四国,实在是怪异得很。

    这里足够强大,绝非一般城池这么简单,而且,司空绝绝对不可能与那福元公主勾结,撇开那一点微薄的亲情不说,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,更何况,他们曾经还愉快地合作过一次。

    所以,羲风往夏城拼命逃来,没想到,还是没能来,他如今能活下来,简直就是个奇迹。

    听完了司空绝对他们认亲过程的简单讲解,夏锦华不由得好奇了:“那他可有说下一步计划如何?”

    “如今傲来已经完全福元公主归属于福元公主了,如今羲风的人马基本上已经被福元公主控制住了,就连那龙入海,也是死伤惨重,怕是如今龙入海只有咱们学校里面这么一点残余了,羲风若是想东山再起,难啊!”

    的确,现在的羲风跟当年的司空绝真是一样一样的,都是丧家之犬了。

    司空绝又道:“他说他只想报了妹妹的仇。”

    成叹月插嘴道:“他也知道咱们的厉害,夺位之心是肯定有的,现在只是不想表现出来罢了,毕竟他现在是寄人篱下,等将来找到机会东山再起,那就说不定了。”

    夏锦华只是思忖着,那羲凤的到来是福还是祸呢?

    如今傲来已经成了福元公主所掌控的势力,唐国的盟友更多了,苍洱的压力便更大了,

    忽然有点心疼那狗皇帝……

    吃了饭,成叹月晃悠着去看舞台剧了,他最近有点忙,本人每周两次面部保养和头发保养,他的狗也是每周一次美容,‘夏城杯’蹴鞠大赛就要开始了,他还是赞助商和主办方之一。

    总之,如今,司空绝每天东奔西走,他每天醉生梦死,司空绝负责改革发家,他负责貌美如花。

    忙碌的事情都是夏锦华和司空绝去做,享乐的事情,从来不缺了他。

    夏锦华时常在想,人怎么可以活得如此潇洒呢?

    最终她还是寻到了答案——脸皮厚就行。

    等成叹月走了,糙汉两只牵着狼出去玩了,夏锦华一边收着碗,一边对司空绝道:“绝哥,你看大伯如今都快三十的人了,有些三十的男人都当祖父,他还是整天晃悠着,你难道不着急?”

    司空绝也是急,他亲人不多,成叹月就是其中一个,道:“那夫人有什么想法?”

    夏锦华见着左右无人,糙汉不在,四狗子在树上打盹,院里安静,只剩下柔风轻轻拂过葡萄藤的声音,她凑到司空绝耳边去,道:“我有这么一个想法……”

    她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,司空绝觉得不妥:“这、恐怕是不行吧!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行,他是男人,就该负责,这生米都煮糊了,他总不能这么继续逃避责任吧。”

    “那便夫人安排吧!”

    一晃半个月过去了,羲风身子好得多了,虽然每天都要输液,但已经能出来走动了。

    这日秋光正好,宁大人用医院送来的那个什么轮椅,推着羲风出了住了半个月的院子,走出了偌大个住院部。

    住院部是属于夏城大学校区里面的,移栽了很多高大的数目来,出了院子就是绿树如茵,羲风还是带着伪装不曾卸下,对外只是说那是宁大人的的远房亲戚。

    住院部的大院儿之中,也有不少人正坐在轮椅上出来晒太阳,都穿着统一的病号服,还有白大褂不时走过。

    羲风认识那些白大褂,就是这医院里面的大夫。

    “宁远,此地归属何处?”

    宁大人道:“回殿下,这里是夏城大学的医学院。”

    “这大学有何用处?”

    宁远笑着,他来了这夏城大学也是涨了不少见识:“回殿下,这所谓‘大学’,是番邦的一种办学手法,跟中原的书院差不多一个意思,但是这里可是比书院大得多了,有武科,有文科,理科,医科,还有专门教人唱曲儿、演戏、画画的影视学院和艺术学院,还有个军事学院,专门教打仗的,可不跟我们一个校区,等明年,还有开一个什么职业教育学院,专门教人学裁缝、木匠、算账什么的,学校现在一万多人,澶州、中原,番邦人都有,可热闹了,那外面排队等着入学的,都挤满客栈了。”

    说起夏城大学,那宁远似乎也有一点骄傲了,用夏锦华的话说,这里可是全球一流学府!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!

    一说起学院,宁远便止不住了,“这学校来头可不小,扶桑高丽、欧洲南洋,哪里的学生都有,欧洲三十几个国家,就有二十几个国家派了留学生来留学,啧啧,王族不少,皇族不缺,学院教武科教的都是绝世武功,理科教的都是闻所未闻的天文地理,这医科最是传奇,能把死人都医活了!”

    但为听见羲风的符合,宁远知道自己多嘴了,连忙闭上了嘴巴,默默地推着他到处去转。

    “带我出去看看,我看看这医科到底是个什么地方。”羲风话语却柔和了一些,连那硬生生的‘本宫’都没了。

    “遵命!”宁远欢快地推着他出了住院部,去了医院的大院儿。

    宁远介绍道:“这医学院,它可不是医馆,只是个学医的地方,这些人都是学徒,这边是课堂,那边是手术区,还有大夫学徒们住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医学院的大院儿里面人来人往的,人不少,羲风还看见了好些个番邦人士。

    宁远又道:“这医学院,还有一个研发部门,专门研究一些新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羲风对医学十分感兴趣,问道:“他们都发明了什么新东西?”

    宁远知晓他对医学兴趣浓厚,忙不迭地介绍道:“那可神奇了,有一种叫做抗生素的东西,能把死人医活呢!还有这输液,这输血,殿下您都用过了,还有更神奇的,上次我见着外头送了一个难产的妇人来,是门口小吃街里面,买烧饼夹的婆娘,送来的时候说是胎位不正,产婆都判了死了,送进了这医院来,您猜怎么着?这医学院的大夫,活生生地把人肚子剖开了,把那肚子里的胖小子还活生生地拽了出来,最后母子平安,没住几天的院就走了!这学期,那烧饼娘子还在和丈夫一起卖烧饼!”

    羲风大惊,他以前也研究过这个,但是无一例外都失败,不得不放弃了,没想到,这还真的能办到,当下便急促地道:“快,送我去看看!”

    他兴奋了,真相看看他们是如何做到的。

    宁远欢快地推着他,往妇产科那里去了,“那管生娃娃的叫妇产科,属下这就带您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还没到妇产科,迎面一辆奇怪的东西使来,那东西似乎是一辆车,可没人拉,也没个马拖,却走得十分稳当,前面还有一个人使劲地蹬着个什么东西,那车子便走了。

    羲风大惊:“那是个什么玩意?”

    宁远忙道:“那个叫做三轮车,是夏城的新玩意儿,现在数量不多,只有城主府的人才有,若是殿下想要,属下去找夏夫人说说,她很好说话的。”

    三轮车后面的雨棚活像个簪花小轿,还轻纱飞舞,铃铛作响,环佩相接,里面还坐了一个小公举。

    知道的,肯定知晓那是城主玉城小公举出行,不知道的,还以为谁家嫁姑娘……

    三轮车停了,成叹月看见羲风,下来还与他打招呼:“哟,出来望风呢!”

    他说罢,抱着一只白狐狸样的生物就进了医学院了,看来又是来问那割双眼皮的事儿。

    羲风看那白狐狸,由衷地叹了一声:“好大的狐狸啊!”

    宁远道:“殿下,那不是狐狸,那个叫做萨摩耶,是从番邦引进的狗,如今城里的有钱人不流行遛鸟了,都是遛狗呢!”

    瞧着成叹月进了医学院了,羲风便也想进去看看,见识一下剖腹产,正巧得看见夏锦华骑着自行车来了,自行车上还停了一只鹰,正是那天抢劫羲风的那头老鹰。

    四狗子对于自己‘救’回来的那只人十分在意,每次夏锦华都是跟着夏锦华一道来探望。

    自行车听了,自行车身后还跟着三头狼跑着,如今灰太狼和灰太狼都归糙汉使唤了,天天在府里卖萌带娃,其余三头狼还在跟着夏锦华一道上学。

    “咦,风公子你精神不错啊!”

    羲风来此,身份肯定是不能曝光了,对外只称一声风公子。

    羲风还在看夏锦华的自行车,还是道:“多谢夫人搭救。”

    夏锦华下了车来,拿了一个两盅汤,送了一盅给了羲风,对他道:“西公子如今可要多走动,伤势才好得快。”

    送了汤,她又蹬着自行车走了,还道:“我还得去看一个朋友,一会儿来寻风公子说话。”

    羲风看着夏锦华骑着那自行车走了,似乎十分羡慕的样子,宁远一眼就看见了,道:“等公子伤好了,属下立马给您弄一辆自行车去了。”

    未料,羲风又看了看那三轮车,宁远忙道:“三轮车也是要的。”

    想了想,又补充一句:“属下一会儿立马派人去买只白狐狸回来!”

    羲风这才满意了,让宁远推着继续去寻妇产科大夫。

    夏锦华去看了狼毒花,她上次可是被打惨了,全身骨折多处,肋骨还断了好几根,腿也被打断了,如今还在医学院里面住着院呢。

    夏锦华去看她的时候,她还眼泪汪汪的,甚是凄凉。

    夏锦华心中将那狗日的成叹月骂了无数遍了。

    真是一点都不懂怜香惜玉,活生生一个小美人,竟然打成了这般模样。

    给狼毒花送了吃的东西,夏锦华便转头去寻了羲风,看见成叹月的三轮车已经开走了,他果不其然,他又是来问那割双眼皮的事情。

    寻到羲风的时候,他正在妇产科里面到处观摩,他也是各种高手,当年一剂药让夏锦华假死出宫,可见其手段高超。

    接待他的是一个外国大夫,那大夫是从那所谓的欧洲来了,对于那地方,羲风自然是知晓,就是传说中的西洋。

    欧洲大夫中原话说得十分好,与羲风介绍了那剖腹产的原理,和注意事项。

    羲风像是个认真求学的学生,不耻下问道:“大夫,我曾经也尝试着做过这般的手术,让妇人吃了麻沸散,待其失去知觉之后,施刀剖腹,在尽量不伤其内脏的情况之下进行,可最后都逃不过死亡,这是为什么呢?”

    西洋大夫也是认真地答道:“剖腹产之后会产生巨大的伤口,容易造成各种感染、发炎和并发症状,除此之外,还有各种突发情况,所以剖腹产的死亡率比顺产大五倍,除非是迫不得已,否则不要进行剖腹产!”

    “那大夫您是如何提高成功率?”

    大夫道:“我们医院有各种抗生素,能减少并发症的发生,提高成功率,并且,城主没过一段时间还会送一些尸体来供我们研究,我们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经验,成功率自然就高了。”

    羲风大惊,以前他进行那些个手术都是藏着掖着,就怕被人知道了,没想到了,夏城居然还真是敢为他们提供尸体!

    实在是……喜闻乐见!

    西洋大夫很是认真地给羲风讲了输液,讲了输血,讲了抗生素。

    夏锦华看见他们相谈甚欢的,不忍打扰,便等了下午来,下午来一见,羲风已经与那妇产科医生还在兴致勃勃地讨论着,医生强烈要求羲风明年报名来学院听课,羲风当场就答应了。

    等傍晚的时候,羲风才高兴地回了住院部,还面色红润,十分兴奋的模样,今天真是见识了啊!

    正看见夏锦华在那处徘徊的,便上前询问。

    夏锦华也忙迎了上去,直奔主题,道:“不知道风兄能否帮我搓个药丸?”

    想来这羲风肯定是有那本事的,羲风不明,道:“不知道夫人是要什么药,若是在下能配,肯定为夫人配来。”

    夏锦华看看左右,似乎无人,才附耳上前,与羲风说来。

    羲风一听,蹙眉,不知晓夏锦华是想做什么,但还是道:“那我马上开个药方,夫人抓了药来,在下三日便能配好。”

    夏锦华乐颠颠地答应了的,当即便让羲风写了单子。

    五日之后,出了一件震惊老司空家的大事儿,狼毒花怀孕了。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    有错别字,明天修改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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