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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九章 杀人的女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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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十月的长安城,在天子和众臣照例去了华清宫之后显得有些冷清。延康坊里进出的贵人家的豪华马车,比起平日里也是少了许多。

    扶风侯府之外极为安静,远处的街角边蜷缩着一个人影,不时打量着侯府的方向。

    一个淡绿衣裙的小姑娘从侯府角门走出,左右看了一下,便向着延康坊深处走去。小姑娘秀眉微颦,似乎在想着什么,从乞丐的身边路过时,也未曾看上一眼。

    乞丐慢慢抬起头来,看着小姑娘远去的身影,浑浊的眼底现出一丝莫名的光芒,悄然站起身来,也是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任何一个里坊都有贫民区,延康坊自然也不例外。乞丐跟着少女走了许久,眼前出现了一座大宅。

    这是一处荒废的大宅,不知是哪个曾经贵人的宅院,看上去极为荒凉。

    小姑娘走入废宅之内,走到一处水榭之畔,看着枯黄的莲叶,呆呆地想着心事。

    乞丐如幽灵一般窜了进来,站到了水榭边上,看着水边少女无暇的小脸,眼底现出一丝狂热。

    在长安城里闯荡了这么多年,依旧是不得志,城狐社鼠里也没混出什么名堂,现在依然像个孤魂野鬼一般。不为别的,就为他喜欢做些花案,虽是身手不错,却没有一个帮派愿意用他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来,他已经习惯了。左右是贱命一条,他自己也不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这样的美食到了嘴边,他哪里会放过。就算对面的是大唐公主,他也敢照样下手。大不了一死而已,他早就不把生死放在心上,又怎么会害怕。

    池边的少女极为美丽,这么多年他还没有见过。来扶风侯府,本是想找扶风侯打打秋风,不过见到这般美丽的小娘子,打秋风的事情自然可以以后再说。

    乞丐慢慢地走近水榭边的少女,少女却没有发现,依旧是在想着心事。

    大概她是在想她的情人吧,乞丐想着。思春的少女是最美丽的,纵然是寻常少女这种时候也会变得有几分姿色,何况这个小丫头本就极为标致。乞丐心中一片火热,自身后伸出手来便向少女抱了过去。

    肮脏的双手尚未触及少女的肩头,乞丐忽然感觉腰间一凉,顿时就僵在了那里。

    绿衣少女轻轻回过头来,看着乞丐嫣然一笑,如花儿一般娇艳:“你是叫宋威,是吧!”

    一截刀锋正插在他的腰眼上,刀柄被这个少女握在手里。如果她把短刀抽回去,他立刻就会死去。

    宋威无比绝望,然而却不敢乱动,张了张口,声音已是变得极为颤抖:“小娘……小娘子认识……我?”

    “这么说,我没认错人了。”绿衣少女嫣然轻笑,“很好,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了。你自己送上门来,我也不用费心去找你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少女皓腕轻轻一转,便已扩大了宋威腰间的伤口,然后超出了短刀。顿时鲜血如泉喷涌而出,宋威闷哼一声,用力想去捂住伤口,热血依然是从指缝间流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能够……伤到我,小娘子你……厉害!你究竟是……谁?为何要对付……宋某?”宋威一脸绝望,艰难地道。

    他这个时候如何不明白这是上了圈套,这个小姑娘竟然也是个练家子,而且还是位高手。虽说是猝不及防,可是以他的身手,能够偷袭他成功的人还没有几个。

    “我么?扶风侯夫人杨幼娘。”绿衣少女浅浅一笑,极为动人。

    “你是杨国忠的女儿!你为何要……要杀我?”宋威倒抽了一口冷气,一脸的难以置信。

    “因为我是扶风侯夫人啊。”少女轻轻蹲下身子,在池水中清洗着短刀,“你是来找我夫君麻烦的,不是么?”

    宋威脸上肌肉抽搐,嘶声道:“我不过是想找故人要几缗钱花而已,难道不行么?小娘子何以下此毒手?”

    由于心中激愤,宋威的声音显得极为急促。既然要死了,那至少要死个明白。

    “若你真是我夫君故人,几缗钱算什么大事。可是恶客上门,我自然是要赶出去了。”绿衣少女浅笑道,“你敢来扶风侯府要钱,不过是因为手上有着我夫君一些把柄罢了。手里有我夫君把柄的人不止你一个,如今他们都死了,你就是最后一个。”

    “扶风侯当年杀过人,我是亲眼所见!我守密这么多年,难道还不值几缗钱么?”宋威嘶声叫道。

    “你都说是秘密了,就应该明白只有死人才是不会泄密的。为了我家夫君,你只好去死了。安心上路吧,有很多人陪着你,你并不孤单。”绿衣少女洗净了短刀,站起身来看着宋威,咯咯笑道。

    视野中少女依然美丽如花,却慢慢变得模糊。宋威感觉力气正在离开他的身体,心中无比绝望。

    当年长安市上偶然看到的事情,却在今日要了他的性命。他今日就算是没有觊觎这个少女,这个少女也会去找他。

    “杨国忠的女儿,为何竟然是个高手!”这是宋威心中最后闪过的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然后他就无力的倒了下去,倒在了满是枯黄莲叶的水池里。

    “最后一个了,终于是结束了啊。我也该去见见师父了。”绿衣少女嫣然轻笑,身形如轻烟一般掠出,几个起落已然不见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荒凉的白石滩边缘,一个小小的山谷之中,破旧的毡帐里有袅袅炊烟升起。

    这里远离任何一个东岱,不受任何贵族的管束,在这里日子虽是辛苦了些,却胜在自由,不必受到任何人的约束。

    因为贫穷,那些大人们也懒得理会这里。即便是在赞普为了和唐人作战而大料集的时候,贵人们也不会来跑这么远来征收哪怕一头牦牛。

    来往此地的兴胡商人是朗嘎最好的客人,他们从北方的突厥地翻越雪山而来,给那些大人们带来各种昂贵的物品,这个山谷是他们穿过白石滩之后第一个能落脚的地方,到了这里他们才能吃上热饭喝上热水,然后便又有几天只能吃干粮了。兴胡商人对待朗嘎家里的人们最为慷慨,在朗嘎家的人们招待之后,总要留下一两件小东西作为礼物。据他们所说那样的东西都很珍贵,珍贵到附近东岱的大人们也没有几个能买得起。

    山谷很小,所以只有五座毡房,所有毡房里的吐蕃人,都是朗嘎的家人。在这个靠近白石滩的小小山谷,他们过得很幸福。至少要比那些被附近东岱的大人们管着的人要幸福得多。

    朗嘎坐在毡房之外,眯眼看着远方的天空。两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兴胡商人经过白石滩了,昨天才刚刚有一个小商队过来。这个商队的商人很是慷慨,送的礼物很多,为了表示感谢,他把家里年轻的女人都送了出去。如今那些兴胡兄弟正在毡房里和他的妻子女儿热闹,他这个主人自然是不好打扰。

    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从河边走了过来,这是兴胡商队里唯一的一个女人,长腿细腰很是漂亮,比他家的女人好看多了。可惜兴胡没有以妻女待客的规矩,这样好看的女人他也只能是看看。

    “朗嘎,我好看么?”兴胡女子见朗嘎在盯着她,走到朗嘎面前笑吟吟地道。

    “比冰山上的雪莲还要好看。”朗嘎大声道。

    兴胡女子笑了,又向前走了两步,伸出手来抬起了朗嘎的下巴。

    兴胡女子的胸部很大,比他家的女子都大,朗嘎看得很清楚。朗嘎心中一热,反手就想去抱兴胡女子。自己的妻子女儿都献给他们了,这个女子就算是他们的回礼吧。

    忽然朗嘎觉得颈间一凉,然后视线瞬间变得模糊。

    兴胡女子的胸很大,真的很大。

    毡房之中,一个兴胡汉子提着裤子走了出来,看到倒在地上的朗嘎,不由得皱了皱眉道:“不过是个牧人而已,为何要杀了他?”

    女子把匕首笼入袖中,淡淡道:“别废话,去把里面的人杀光,这是命令!”

    “现在去太早了点儿吧,有些兄弟还在女人的肚皮上呢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去动手,老娘就干掉你!”女子冷冷道。

    “好吧!”汉子摇了摇头,“反正将军让你负责这次行动,自然是你说了算。不过我还是不明白,你为何要着急杀这个牧人。”

    女子冷笑道:“五年前将军把我从女肆带出来之前,问过我是愿意在女肆里被男人干,还是愿意跟他拿刀子杀人,我说的是,杀人!我已经练了几年了,最想杀的就是那些想干我的男人!更何况这个想干我的男人还是个吐蕃人!”

    汉子咧了咧嘴:“你又不是汉人,为何对吐蕃人这般痛恨?”

    女子抬起短靴,狠狠地踩在朗嘎的脑袋之上:“当初把我抓走卖入女肆的就是吐蕃人,就是眼前这个吐蕃人!十年过去了,他早已忘记了我,我可没忘记他!”

    说着女子身子一闪,便冲进了最近的一座毡房。毡房里顿时响起一阵惊呼,然后是几声女子的惨叫。

    首领已经发动,那个汉子也不敢怠慢,立马冲向了另一座毡房。

    安西新军的军法可不是开玩笑的,将军大人虽然宽厚,段君子对于敢于违抗军令者可是毫不容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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